8月6日,市長陳金彪主持召開市人民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溫州市產業集聚區(核心區)工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2014版)》。本月起,溫州市在甌江口產業集聚區(核心區)和浙南沿海先進裝備產業集聚區(核心區),開展“負面清單”外工業投資項目不再審批改革試點,進一步收緊政府的“手”、放開市場的“腳”,解決企業工業投資項目審批中存在的審批環節復雜、審批時間過長、審批成本過高等問題,最大限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法無禁止即可為”是我市開展“負面清單”試點工作的基本理念。2014版的“負面清單”是以審批效率最大化為原則,同時考慮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兼顧節能、節地、節水、環保、技術、安全等因素,以“排除法”明確24項企業投資行為的禁區和限制區。
據悉,本“負面清單”以內的企業投資項目(工業),仍按照原基本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審批;“負面清單”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工業),政府不再審批,而是通過建立前置事項承諾加備案、承諾公示、聯合評審、集中驗收、責任追究、全過程監管等制度,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由企業自主決策。這意味著,清單外的工業投資項目,首先由部門制定承諾標準,企業在獲得用地、作出承諾后可以先開建、再驗收。這其中,政府不再審批的前提是企業與相關部門簽訂標準承諾書,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承諾。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其承諾的標準和要求來組織實施,否則驗收將不予通過,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企業自行負責,并承擔法律責任。
會議還討論研究了其他事項。
溫州市產業集聚區(核心區)工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2014版)
■相關負責人解讀“負面清單”
昨天,市府常務會議正式審議通過《溫州市產業集聚區(核心區)工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2014版)》。什么是“負面清單”?哪些企業能享受到新政策的便捷?試點產業集聚區做了哪些準備?
“負面清單”外工業項目
將先開建再驗收
今年4月11日,市政府正式發布《在產業集聚區推行“負面清單”外企業投資項目不再審批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計劃今年8月起在甌江口產業集聚區(核心區)和浙南沿海先進裝備產業集聚區(核心區)開展試點工作。
所謂“負面清單”,即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及有關規定,梳理出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落后產能、過剩產能、高能耗高污染產業等領域的負面清單。簡單地說,就是在所轄范圍內明令禁止和限制的投資領域、產業、項目。
市審管辦審批業務處負責人說,“負面清單”就是一份須審批的行業項目目錄,在“負面清單”內的企業工業投資項目須按以往規定進行審批,而在“負面清單”外的項目將實現從以往100多項審批環節及前置條件到“零審批”的飛躍。
該負責人表示,“零審批”是指開展試點后,凡是“負面清單”外的工業項目,先由部門制定承諾標準,企業在獲得用地、作出承諾后將先開建,再驗收。企業成為項目建設管理的第一責任主體。相關職能部門不再審批,但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開展“負面清單”試點
給企業帶來什么好處?
該負責人說,目前可以享受“零審批”的“負面清單”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必須是將要入駐兩個試點產業集聚區(核心區)的涉及基礎建設的民間工業投資項目,要么項目已經獲得用地但審批工作還沒開始,要么該項目獲得用地且審批工作尚未完成的。
政府不再審批的前提是:符合以上條件的企業必須與相關部門簽訂試點項目合同和事項承諾書。企業通過聯合技術評審后,憑簽署意見后的聯合評審意見匯總表,就可以按照標準承諾組織進場施工,同時嚴格按照其承諾的標準和要求來組織實施,否則驗收將不予通過。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企業自行負責,并且還要承擔法律責任。
該負責人說,試點開展后,一是以企業的標準承諾和部門事中事后的監管代替審批,減少了企業在審批上的時間和精力;二是企業不用跑多個部門拿批文、證照,直接去管委會建設部門領取即可;三是項目聯合竣工驗收改多頭發證為單一發證,只需管委會建設部門發放聯合驗收合格文件,其他單位只參與竣工驗收,提出整改意見,不再出具驗收合格文書。
已初步確定試點企業
該產業集聚區的“負面清單”試點工作由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牽頭,實施前期準備、標準承諾、聯合評審、過程監管、責任追究等工作。
“我們是摸著石頭過河,暫時不會大規模鋪開,先做好一個試點,再逐步推廣。”經開區管委會審管辦有關負責人說,目前他們已初步確定一家試點企業,前期工作已經開展。
甌江口產業集聚區:
根據自身產業要求或將提高“零審批”門檻
甌江口新區發展改革局負責該產業集聚區的“負面清單”工作。該局有關負責人說,根據自身產業要求,他們將在市政府下發的“負面清單”基礎上再進行完善和拓展,可能再增加一些內容,這意味著甌江口產業集聚區對項目“零審批”的門檻會更高些。目前已經開始制定初步方案,具體還要進一步和市政府溝通確定。
“我們還將專門制定一套試點實施方案。”該負責人說,目前他們尚在尋找符合條件的試點企業。
■體驗:再也不用蓋100多個章了
以原來的流程,如果企業的一個非“負面清單”項目要去報批,按照以往平均的審批流程,涉及的各個部門要蓋100多個章,順利的話,最起碼也要半年才能批下來。
一旦其中某一個環節不通過,就導致整個項目后續的環節全部被卡住,干等著著急。有了“負面清單制度”之后看,這些麻煩就都不會再碰到。
“負面清單”出爐還有個好處:如果這個項目產品很好很新穎,按原來的“批一年建一年驗收一年”的節奏,花了整整三年,如果外地的同類產品已經完成,對于小鹿來說,就失去了市場的先機,白白搭進了投資。
如果實施了“負面清單”,這一過程可以簡化為:兩三個月拿到地,兩三個月進場施工,一年內建好,這樣一來,項目早落地,產品早出爐,效益也早收成。如果多幾個這樣的項目、產品,對溫州整體經濟提升將有很大的好處。